在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中,丁类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性被定义为如下标准:
根据规范中的相关要求,丁类厂房的消防要求有如下方面(但实际中要以企业涉及的真实情况去灵活变):
一、耐火等级
多层丁类厂房,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;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²的单层丁类厂房,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。
二、防火分区
丁类厂房在耐火等级为一、二级的提前下,单层和多层情况下不限制分区面积,在高层厂房中限制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4000平方米,在地下或半地下厂房中限制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平方米。在耐火等级为三级的丁类厂房中,单层建筑限制最大防火区域4000平,多层建筑的限制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2000平方米;四级耐火等级的单层丁类厂房,最大防火面积为1000平。
三、防火间距
不同耐火等级的丁类单层、多层、高层厂房,与各类厂房、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如下:
四、安全疏散
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,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,且不应少于2个,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。丁类厂房,在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m²,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时,可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。
其他方面,还有防火墙、建筑构件、管道井、屋顶、闷顶和建筑缝隙,以及灭火器、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设置要求,建议按需自行查阅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