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一个园区、任何一栋建筑物中,消防是一项不可轻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不同类型、不同耐火等级的工业厂房,其消防通道有着极其严格的不同划分标准。
“消防通道”这个词,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50016-2014(2018年版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 的说法,应该是“消防车通道”或“消防车道”。但生活中一般也就简约化为“消防通道”了。
文件规定:工厂、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。高层厂房,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甲、乙、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乙、丙类仓库,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,确有困难时,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。
企业如未按规定设置或占用相应的消防通道,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(一般为当地安监部门)强制执行,或将采取雇人强制拆除违法设施、清理乱堆乱放的物品等强制性手段,以使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责、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