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在租赁房屋时部分房屋内是有家具、家用设备的,例如像公寓的话空调、床、衣柜这些基本的物品都是有的,普通出租方部分也会有床或者衣柜。像这些在我们入驻之前就有的设备是属于房东所有的,而我们在入住后每天都需要用到这些设备,所以也避免不了这些设备会年久损坏的情况,那如果在租房出租期间物品非人为损坏的应该怎么进行赔偿呢?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房屋内设备损坏赔偿的,按合同的约定处理,如果没有约定的,由侵权的责任人进行赔偿。
相关法律规定:
第二百二十条 【租赁物的维修】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二百二十一条 【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】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
第二百二十二条 【租赁物的保管】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,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大部分在签合同时会有条款列明物品损坏的约定的,如果承租人是在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,租赁物损坏了,承租人是不需要承担损坏赔偿责任的。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出现损坏的,那么由承租人进行赔偿,赔偿一般情况是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。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物品损坏由谁来维修的话,在租房时当你发现物品出现自然损坏的情况,应该及时告知房东,与房东协商让房东过来进行物品的维修。
在租房时,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,一定要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,因为在租房时避免不了会发生大大小小的状况等问题,有租赁合同存在的话,当发生这些事情时也便于区分两者的责任,更利于保护彼此的权益。同时做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也应爱护屋内的设施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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